党委组织部(简称“组织部”)、党校、机关党委合署,加挂“编办”牌子
(一)党委组织部:是学校党委负责组织工作的职能部门,主要负责学校党的组织体系建设、党员队伍、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,主要职责如下:
1.干部工作
(1)负责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和后备干部推荐、考察、考核等各项工作,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校级班子的调研工作。
(2)负责协助党委做好校院领两级领导班子的规划和调整建设工作。
(3)负责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,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安排,完成年度总结。
(4)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做好中层干部选拔、推荐、考察、任用等工作。
(5)负责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。
(6)负责中层干部日常管理和服务关怀工作。
(7)负责干部监督工作。
(8)负责优秀年轻干部发现、选拔与培养工作,做好干部挂职和向外推荐等工作,配合上级做好选调生工作。
(9)负责干部档案的交接、核查和管理工作,做好干部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。
(10)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。
2.组织工作
(1)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,指导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。
(2)负责学校党委、纪委换届的筹备和组织工作,做好党代表的日常联络、服务、培训等工作。
(3)负责院系级党委(党总支)、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的督促、指导、审批工作。
(4)负责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,制定并落实书记抓党建各项制度。
(5)负责统筹全校党员发展工作。
(6)做好党内各项统计和党组织、党员数据库建设,统筹全校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。
(7)负责党员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工作。
(8)承担党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,负责党费的收缴、使用、管理和统计。
(9)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评优和表彰相关工作。
(10)负责组织员的选聘与管理。
3.人才工作
(1)协助党委统筹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政策研究制定。
(2)指导协调专项人才工作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。
(3)协调开展联系高层次人才工作。
(二)党校:是学校党委负责党员、干部教育培训的职能部门,与组织部合署办公,主要负责统筹、实施党员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,主要职责如下:
1.负责统筹、实施全校党员、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。
2.负责制定学校党校年度工作计划、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、党员教育培训年度计划,起草党校有关文件、工作总结、简报,制定和完善党校的教育、培训、管理等方面各项规章制度。
3.负责统筹高层次人才,中青年骨干教师、基层党组织书记,辅导员、班主任,民主党派骨干和党外代表人士等各类群体的分层分类培训。
4.负责指导二级学院分党校建设,负责指导、协调、督促、检查各分党校的教学管理工作。
5.负责建立和管理党员、干部的学习培训电子档案。
(三)机关党委: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院系级党组织,负责机关党的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、文化建设和群众工作,主要职责如下:
1.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,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,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,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,严格落实基层党委会制度,监督机关各部门严格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,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,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校党委各项决议、决定在机关的贯彻执行。
2.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抓好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,负责组织机关党员、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,提高党员、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,了解、掌握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。
3.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,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,围绕建设信念坚定、政治可靠、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、纪律严明、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,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、管理、监督、服务工作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团结、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,全面落实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,努力完成本单位任务。
4.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,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效能,提升治理能力。
5.领导机关分工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,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。
6.按照校党委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,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。
7.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关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、推荐等工作,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。
(四)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(简称“编办”):主要负责草拟机构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方案、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和办法,组织实施编委的各项决定,主要职责如下:
1.负责草拟机构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方案、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和办法。
2.负责组织实施编委的各项决定,并将实施情况向编委主任、副主任和委员会报告。
3.负责承办各部门、各单位机构编制的个别调整及有关工作。
4.负责准备编委会议,草拟编委文件,办理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。